添加pH調節(jié)劑不應改變仿制藥或新藥中API的鹽形式。擬議仿制藥中活性成分的鹽或酯形式必須與其參考上市藥物中的形式相同。推薦AI限值的實施:A.測試結果評估,制造商和申請人應遵循第四節(jié)所述的三步緩解策略。該策略包括進行風險評估,如果發(fā)現風險,則進行驗證性測試。一般來說,如果制造商和申請人進行風險評估并確定藥品有形成亞硝胺的風險,他們應該進行確認性檢測,以確定其藥品是否含有亞硝胺雜質。通常,確認性測試涉及對藥品進行特定亞硝胺的取樣,測試要么確認雜質的存在,要么表明雜質不存在。研究院擁有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藥物制劑技術研究與評價重點實驗室、糖藥物質量研究評價重點實驗室等。云南人用藥中亞硝胺雜質研究指南中文
一般來說,任何發(fā)現亞硝胺雜質含量高于FDA推薦的AI限值的藥品批次都不應被制造商放行,并可能需要從市場上撤回,因為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FD&C法案)第501條,這些藥品可能被視為摻假,例如,如果它們沒有按照CGMP進行制造、加工、包裝或保存。如下文進一步討論的,FDA在必要時可以行使執(zhí)法自由裁量權,以防止或緩解藥物短缺。當測試發(fā)現亞硝胺水平不超過AI限值10%時,請參閱第V.A.節(jié),了解FDA的建議。在某些情況下,與第V.C.節(jié)所述的情況一致,制造商或申請人可能會提供科學合理的理由,以制定不同于FDA推薦的AI限值。小分子亞硝胺雜質研究單位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可根據市場和項目需求靈活提供服務。
在根據《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第704(a)(1)條進行的檢查期間,或在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提前要求或代替《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案”第704(b)(4)條所述的檢查時,必須提供證明符合CGMP要求的相關記錄和其他信息供食品和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審查。當測試顯示藥品中的亞硝胺雜質超過FDA推薦的AI限值時。在這種情況下,制造商還應準備向FDA提供測試結果和根本原因分析。此外,如果考慮采用超過FDA建議的AI限時,非批準申請對象的OTC專論藥物和其他上市產品的制造商應通過上述郵箱聯系FDA。
這些雜質可能會在制造或儲存過程中浸出到藥品中,導致小分子亞硝胺雜質或NDSRIs。在可提取和可浸出研究中應評估此類雜質的風險。藥品中NDSRIs存在的根本原因:NDSRI可以在制造過程中或在成品藥保質期內的儲存過程中產生。藥品中存在NDSRI的已知根本原因是:(1)亞硝化雜質:如輔料中的殘留亞硝酸鹽或藥品中存在的其他亞硝酸鹽雜質來源,這會導致活性成分在某些條件下亞硝化產生NDSRI;(2)從原料藥中攜帶的NDSRI。一般而言,高水平NDSRI的存在與藥品而非原料藥有關,因為NDSRI形成通常是由API或API片段與藥品中存在的亞硝酸鹽雜質之間的反應引起的。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位于魯中醫(yī)藥產業(yè)密集區(qū)的主要城市,山東省制藥大市--淄博。
如果API制造商對API批次進行再加工或返工,以控制亞硝胺雜質水平,質量單位應監(jiān)督此類批次的再加工或返工。再加工或返工操作應遵循ICH Q7中的建議。原料藥中亞硝胺雜質的控制,如果檢測到亞硝胺雜質高于LOQ,API制造商應制定策略,確保亞硝胺水平保持在推薦的AI限值或低于推薦的AI值。制造商應制定適當的控制策略,以確保API中亞硝胺水平可靠地保持在推薦的AI限值以下,同時考慮到批次與批次的變化。鑒于亞硝胺雜質及其在藥物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對于雜質檢測量超過推薦AI限值10%的風險原料藥,制造商應在每批放行時對其進行測試,并在復驗日期對穩(wěn)定性樣品進行測試,以確定是否存在亞硝胺雜質。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yī)藥研究院到位經費7400余萬元,合作建立院企實驗室7家。廣東亞硝胺雜質監(jiān)管策略
研究院下屬藥物質量研究中心:是專業(yè)從事原料藥、制劑等藥物質量研究的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云南人用藥中亞硝胺雜質研究指南中文
此外,當API標準中包含已識別的亞硝胺雜質,且制造商依賴供應商提供的亞硝酰胺測試結果分析證書時,必須定期驗證供應商分析的可靠性。其藥品制造商和申請人在設計其控制策略時,應評估在使用有風險的原料藥的生產過程中是否存在亞硝酸鹽。制造商和申請人還應確定亞硝胺前體是否作為雜質存在于原料藥中,因為它們在藥品制造過程中可能會形成亞硝胺雜質。制造商和申請人也應評估亞硝胺是否會在成品藥品的保質期內形成。如果亞硝胺是通過可以避免的外源性來源引入藥品的,制造商和申請人應消除亞硝胺雜質的來源。云南人用藥中亞硝胺雜質研究指南中文